2024/4/16
【教務處】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棄選事宜

【南華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字號:南華教內字第1130400536號
附件:棄選課程申請表乙份
主旨: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棄選事宜,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依據「南華大學學生修習學分棄選要點」第二條規定:「學生每學期於校訂時間辦理加退選後,若因個人身心之特殊狀況或家庭發生變故,致使不能專注於課業時,得依本要點申請辦理棄選。學生非為上述原因申請棄選者,以一科為限」。  
   
二、本校課程棄選期間為113年4月29日(週一)起至5月3日(週五)止,請欲申辦之同學逕行上網至本處網站下載「棄選課程申請表」或至本處領取,經授課教師簽章後,送課務組登錄,再至出納組繳交更改作業費(每一科目50元)後,送回課務組辦理棄選。
   
三、本學期棄選申請表(如附件)請於113年5月3日(週五)下午4:30前送至教務處彙辦(進學班學生得於截止日晚上6:00前),逾期不予受理,請欲申辦之同學留意申請期限。 
   
四、申請棄選之學生,每學期棄選後修讀總學分仍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經核准辦理棄選之學生,同一學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請加選;棄選科目將於學生中、英文成績單上留下棄選記錄。   
   
五、棄選之科目不退學分費,未繳交學雜費(含學分費)者,仍應依規定補繳後始得辦理。



棄選前請詳閱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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