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30
公告-南華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疫情學生安心就學措施
南華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疫情學生安心就學措施
民國109年2月6日專簽呈請校長核定
民國109年21010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109年1月27日「教育部通報」訂定「南華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疫情
    學生安心就學措施」(下稱本措施)。
第二條 依大學法第28條之規定,學生修業及其他與學籍有關事宜,由大學列入學則,
    報教育部備查,惟經教育主管機關認定屬影響正常學習之事件,由學校視個案
    情形,從寬適用彈性修業機制,協助學生渡過困難。
第三條 為讓已在臺就學之本國學生或境外生(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地區學生)
    心就學,避免屆時
因嚴重特殊傳染肺炎疫情無法如期返校而影響就讀權益,視
    後續疫情發展考量個案特殊性,安排學生之開學選課、註冊繳費、修課方式、
    成績考核、請假休復學、輔導協助等事宜,提供彈性修業
機制如附件。

第四條 適用本措施規定之學生除政府防疫公告之身份學生外學生應提供因疫情影響
    無法符合本校一般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經上表規定之相關單位核可後適用本
    措施。境外生除上述核可程序外
應先行經國際及兩岸學院核可。
第五條 無法符合上述彈性規定之學生,應協助其休學、退學、保留入學資格等申請。
第六條 本措施經專案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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