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當學期預計畢業之學生,務必注意以下各項辦理期限
當學期欲畢業者,請務必於各項截止日前完成相關程序。 為避免影響畢業證書製作及領取,建議不要等到離校當天才辦理。
📌 請學生依照 各系所(學位學程)規定之申請口考時程 辦理。
所屬系所(學位學程)
論文完成修改,經指導教授審查同意付印並完成簽章後, 請將 「南華大學碩、博士班論文口試流程審核表(含口試成績)」 送交教務處註冊組,以利印製畢業證書。
教務處註冊組
圖書資訊處除論文1本外,另須繳交 親筆簽名之論文授權書 。
★當學期(115-1)若有選課者, 期末考週起需待 成績通過後並符合畢業條件 ,方可領取學位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