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生網路註冊(本校校務行政系統 → 學生專區→輸入帳號密碼(帳號:學號;密碼:西元出生年月日(例:20010322))→新生入學專區 →新生網路註冊)
依序確認資料:
2. 繳交學雜費。
3. 繳交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證明)。
1. 舊生(已在學)可直接申請,在「成績列印暨自動化繳費系統」(成均館中庭聯合服務中心)投幣繳費,繳費完成後可立即取件。
2. 新生必須先完成註冊程序(含上網完成網路註冊:學生基本資料表、已繳費、繳交學力證明),才能申請在學證明,同樣於「成績列印暨自動化繳費系統」(成均館中庭聯合服務中心)投幣繳費,繳費完成後可立即取件。
學生證因損毀、更換名字、換照片(換)等原因需申請補/換發卡者,請依下列步驟申請:
一、補(換)發原因為「學生證註冊欄位已蓋滿」、「轉系」者,工本費100元,其他原因與遺失、補發者,工本費200元。
二、至【教務處】(成均館C101)填寫「南華大學學生證申請表」辦理申請作業,持申請單完成申請流程。(含至出納組或自動繳費機繳費。)
三、如需更換學生證之照片者,請將照片寄至註冊組信箱,由註冊組協助更換。(寄送後請確認註冊組承辦人員已收到您的來信)
請至本校會計室網站 > 學雜費專區 >【學雜費標準表】查詢
一、大學部於繳滿4年全額學雜費後,第五、六年修課於九時數以下者(含九時數),依其修課時數及課程所屬學制之收費標準收費;在十時數以上者(含十時數)依該系標準收取全額學雜費。
二、請至本校會計室網站 > 學雜費專區 >【學雜費標準表】查詢
一、學士班學生欲查詢個人畢業資格,請至本校校務行政系統(網址:http://necis.nhu.edu.tw/) → 學生專區 → 個人基本資料及學習履歷 → 學生學習地圖(畢業資格檢核)查詢。
二、有關通識教育課程相關修業規定如下:各級通識教育課程架構的修業規定,請參照網址:https://reurl.cc/pyLvN4。
一、學生成績優異者,於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內,修滿所屬學系(學位學程)畢業應修學分,並符合各學系(學位學程)與校訂定之畢業門檻或認證者,得申請提前畢業。
二、114級(含)以前入學學士班學生:學生在校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及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並經系務會議決議通過推薦者,得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三、115級(含)之後入學學士班學生:學生在校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及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每學期名次位於所屬學系(學位學程)同年級同班學生總數之前百分之十,並經系務會議決議通過推薦者,得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四、申請提前畢業的同學,應於擬畢業當學期期中考後一週內(115/11/3-11/9與116/4/19-4/23)向所屬學系(學位學程)提出申請,經原學系(學位學程)及相關開課單位審查通過後,送交教務處。核定通過之學生,於歷年成績表所屬畢業學期及畢業生名冊備註欄註記「成績優異提前畢業」。
1.請點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軍訓課程)折抵役期Q&A←點我
2.凡軍事訓練課程成績達60(含)分以上:本人或委託他人辦理。
一、休學手續若於註冊日前辦妥,則免交學雜、學分費。(新生入學第一學期應完成繳費註冊程序後始能辦理休學),休學申請最晚應於本校行事曆明訂之休學申請截止日(第十七週)前辦妥。
二、休學以一學期為單位,可一次辦理一學期 、二學期、三學期或四學期。(第一學期:8月1日~1月31日;第二學期:2月1日~7月31日)休學累計以二學年(4學期)為原則。
三、學生每次得申請休學一學期至二學年。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等原因需再申請休學者,得酌予延長休學一年。若因期滿因重病或特殊事故,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請依據本校學則第38條規定辦理。
一、休學申請【流程】:請先至教務處網頁→下載專區→註冊組表格→下載【南華大學學生【休學】及離校手續申請表】,可親自或委託他人(附委託書及委託方證件影本)至相關單位辦理休學手續,於開學前辦理休學核准完成。
二、【延長休學】會簽流程:導師、系主任或所長→系所(學位學程)經辦→系(學位學程)主任或所長→國際及兩岸交流處→會計室→學務處學務處身心靈健康-衛生保健組→完成後送回〈教務處〉登錄系統後將刪除當學期課程。
三、【休學證明書】申請:完成休學手續者,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專區→註冊組表格,下載「南華大學各類證明書申請表」申請【休學證明書】(僅限休學期間當下辦理)。
一、學生休學期滿前註冊組(依據行事曆每學期開學前)會寄復學通知書,請依通知書所規定期限內以通訊或親自返校至註冊組辦理復學手續,即可於次學期復學(學期中不得復學),逾期未辦理復學者依規定予以退學。
二、可以提前復學,例如:原申請休學一學年,之後欲提前復學時,可以學期為單位(提前一學期)辦理復學。請在欲復學的學期開始上課日前(開學前)持復學申請表至註冊組辦理,最後復學時間為每學期開學日前。
一、因個人因素自動申請退學之學生: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專區→註冊組表格→【南華大學退(轉)學申請表】自行下載申請表來校辦理退學且攜帶學生證,可親自或委託他人(附委託書及雙方證件影本)至相關單位辦理退學手續。
二、勒令退學之學生(如:逾期未註冊、學業成績不及格達退學標準、操行成績不及格、修業年限屆滿依規定延長年限仍未修足學分等): 請列印【南華大學退(轉)學申請表】紙本簽名後,至所屬系辦公室及各會辦單位完成離校手續核章,辦妥離校手續後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受理。
一、申請修業證明書限已辦理退學或轉學之學生,並須先完成相關手續後,始得提出申請,說明如下:
1.退學學生如在校修業滿一學期以上且具有成績,其學籍經核准者,得申請發給修業證明書。
2.辦理退學(或轉學)時,請先填寫「南華大學退(轉)學申請表」,經系上導師及系主任訪談並核章後,續送相關單位辦理核章,並將申請表送交教務處註冊組登錄,且繳回學生證,始完成退(轉)學手續。
二、修業證明書申請方式如下:
(一)親自下載申請: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專區→註冊組表格,下載「南華大學各類證明書申請表」,填妥後至校辦理申請。
(二)通訊(郵寄)申請:
1.下載並填妥「南華大學各類證明書申請表」。
2.至郵局購買等值小額郵票作為申請費用(例如:申請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限申請1份)新臺幣50元,請附50元郵票)。
3.請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並附掛號郵資新臺幣45元(信封由本校提供)。
4.將「南華大學各類證明書申請表」及(95元郵票)一併寄至:622301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南華大學教務處」收。
(三)到校委託他人申請方式:須附委託書,並由代辦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驗。
一、可以,依本校「南華大學雙重學籍申請辦法」,本大學學生得具有「雙重學籍」,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之。
二、雙重學籍之申請須符合兩學籍就讀修課時段不同,即上課時間(含至上課地點往返時間)不得與原就讀系所(學位學程)所修科目時間衝堂。
三、注意事項如下:
(一)請於雙重學籍事實發生之當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向原就讀系所(學位學程)提出申請提出申請。
(二)申請時請填具「南華大學學生雙重學籍申請表」
(三)申請時應檢附下列資料:
1.當學期選課清單。
2.當學期上課時間表。
(四)申請文件請送交原就讀系所(學位學程)辦理。
(五)經導師或指導教授、系所(學位學程)主管、院長及教務長核定後,始具跨校或本校雙重學籍資格。
一、於本校教務處網頁/下載專區/下載【南華大學轉系(所、學位學程、組)申請表】將申請書及檢附文件(如下)於轉系(所、學位學程、組)申請截止日前送達教務處(成均館C101),始完成申請。
二、大學部學生申請轉系(所、學位學程、組)前務必上「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UCAN」 填寫UCAN職業興趣檢測,上網完成如下3個診斷結果導師及主管參考,若「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UCAN」有任何帳密及填寫問題,請至〈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成均館3樓C318)洽詢。
(一)「職業與興趣探索診斷結果」
(二)「職場共通職能診斷結果」
(三)「專業職能診斷結果」
三、申請轉系(所、學位學程、組)需經原轉出及擬轉入導師與系所主任晤談同意後,繳交相關資料至〈教務處〉,繳交資料如下:
(一)教務處線上檢核「職業與興趣探索診斷結果」、「職場共通職能診斷結果」及「專業職能診斷結果」。
(二)【南華大學轉系(所、學位學程、組)申請表】1份(請向教務處洽取或自行至教務處網站下載表格)
(三)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注意:當學期新生同學無須提供歷年成績單,請附選課資料(校務行政系統→學期選課管理→查詢個人選課資料→按滑鼠右鍵→選擇「列印」(畫面要含課程時間表)。)
一、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不得」申請轉系(所、學位學程)為原則:
(一)學士班四年級肄業生。
(二)已核准轉系(所、學位學程、組)一次者。
(三)在休學期間者。
(四)相關法令另有規定不得轉所者。
二、本校學生修業滿一學期得申請轉系(所、學位學程),每人以申請轉入一系(所、學位學程)為限。不得轉到第二系(所、學位學程)。轉系(所、組)僅限轉至相同學制(如日間部轉至日間部)。
三、學士班:「降轉」至多只能降轉為二年級。
四、研究所:申請轉(所、學位學程、組)應於修業第二學年開始前完成申請,轉(所、學位學程、組)以一次為限,申請志願亦以一所為限。
一、轉系(所、學位學程)公告通過名單時間:申請截止後3週。
二、轉至新學系(所、學位學程)時間:依據行事曆為每年學期開始起。
三、注意事項:
(一)學雜費繳費提醒:(四)繳費單下載流程:南華校務行政系統➡學生專區➡登入系統➡學期學雜費專區➡繳費單列印
一、因為校內學系互轉,學號不變,可不換證。
二、欲換證者,請於開學日前完成註冊程序,並攜帶原學生證至教務處辦理,於開學第一週至教務處諮詢台申請換發學生證,請填妥南華大學悠遊卡學生證【補發】/【退費】申請表及繳交工本費$100元,於開學日後第三週由教務處簡訊通知至教務處諮詢台領取新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