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棄選公告
📅 辦理期間(逾期不予受理)
115年5月4日(週一)至5月8日(週五)
請於 下午4:30前 送件。
進學班學生請於 5月8日(週五)晚上6:00前 完成申請。
⚠ 注意事項
1.棄選後總學分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
2.核准辦理完成棄選後 不得再加選。
3.棄選紀錄將登載於中、英文成績單。
4.棄選課程 不退學分費,未繳交學雜費(含學分費)者,仍應依規定補繳後始得辦理。
🔔 小提醒
- 建議提早辦理,避免截止日人潮眾多。
- 送件前先確認教師簽章是否完成。
- 棄選後請再次確認學分數是否足夠。
- 完成後可至系統查看課表是否更新。
- 「棄選課程申請表」(←請點我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