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5/16
【公告】請各授課專任、兼任教師配合如期完成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成績登錄事宜

【教務處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16
發文字號:南華教內字第1140500791號

說明:

一、依據本校「南華大學學生學期成績繳交及更正辦法」第二條規定:「為維護學生權益,學士班學期成績應於學期考試結束一週內上網完成成績登錄;碩博士班學期成績應於學期考試結束二週內上網完成成績登錄。」     

二、依據本校「南華大學學生學期成績繳交及更正辦法」第三條規定:「倘因特殊原因未能於成績登錄截止日前繳交者,應註明當學期結束前(114年731)可繳交日期並專案簽准方得展延。」   

三、依據本校「南華大學學生學期成績繳交及更正辦法」第五條規定:「因學生申請各項獎學金種類眾多,若授課教師未如期登錄成績,不僅學生影響各項權益,更可能引發排名爭議,故請授課教師務必準時繳交成績,學生成績之排名基準日以教務處公告登錄成績截止日為準(學士班:114年6月30日;碩、博士班:114年77)排名基準日後各項成績或人數變動將不再更動排名。」 

四、依據「南華大學學生學期成績繳交及更正辦法」第六條規定:「學業成績經任課教師評定並完成登錄後,原則上不得更改。若欲申請成績更正應依以下規定辦理:

(一) 成績更正之申請,應於次學期開學後一週內完成提報及核章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二) 因教師漏登、核算錯誤等非主觀因素者,得由授課教師提出書面申請,經開課單位主管及院長簽章同意,報請教務長核准後,始得更正。
(三) 如成績更正案涉及學生退學、喪失學籍等重大學籍異動時,應由開課單位召開系所務(學位學程、中心)會議審議通過,並報教務會議審議決議。該授課教師應親自列席教務會議,說明更正之具體原因,經與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始得更正。   

五、授課教師上網登錄成績期限如下: 

   ()學士班:114年6月16(週一)起至114年6月30()晚上12點止。

  (碩、博士班:114年6月16(週一)起至11477(週一)晚上12點止。 

六、授課教師辦理學生學期成績登錄作業說明←請參閱如左


七、南華大學學生成績更正申請單(限授課教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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