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15
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申請,申請時間為113年4月29日(週一)起至05月03日(週五)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3月15日
發文字號:南華教內字第1130300381號

公告事項:  
一、依據「南華大學轉系(所)辦法」第二條規定:「本校學生如認為所讀學系與志趣不合時,得申請轉系(所)。」;第三條規定略以:「本校學生修業滿一學期得申請轉系(所),經班級導師會談輔導後提出申請。」     
     
二、本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轉系(所、組)時間為113年04月29日(週一)起至05月03日(週五)止,請欲申辦之同學逕行上網至本處網站下載
📄轉系(所、組)申請表」(詳如附件)或至教務處領取。       

三、為使學生適才適性發展,大學部學生申請轉系前務必上「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UCAN」(https://ucan.moe.edu.tw) 填寫UCAN職業興趣檢測,完成後列印UCAN「完整版診斷報告」及「個人版診斷」供系(所、學程)參考,若「大專校院就業職能平台-UCAN」有任何帳密及填寫問題,請至〈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職涯及校友服務中心〉(成均館3樓C315)洽詢。

四、申請轉系需經原轉出及擬轉入導師與系所主任晤談同意後,繳交相關資料至〈教務處〉,繳交資料如下:

  (1)列印UCAN「完整版診斷報告」
  (2)列印UCAN「個人版診斷」
  ☑(3)「南華大學轉系(所、組)申請表」一份(向教務處洽取或自行至教務處網站下載表格)
  ☑(4)歷年成績單一份正本。


五、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以❌不得申請轉系(所)為原則:

(一)學士班四年級肄業生。
(二)已核准轉系()一次者。
(三)在休學期間者。
(四)相關法令另有規定不得轉所者。


六、核准轉系(所、組)者,由註冊組書面通知;次學期即按新轉入系(所、組)註冊日期,到校註冊。


七、南華大學轉系(所、組)申請表→點我

Go Back